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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改採登記結婚 <內有表格可下載>
自
97年5月23日
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
有
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
,
並應由結婚當事人〈兩人〉親自到
其中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
辦理結婚登
記,結婚才算生效。
.
登記時請攜帶
:
(切記!)
結婚書約
(可點選連結下載)
雙方國民身分證
戶口名簿
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
。
97年5月23日以後
欲在週六、日及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者
,
可事先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結婚登記日期
,
(一定要記得預約唷~)
戶所當日將派員值班受理結婚登記。
~~資料來源:
戶政事務所網站
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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